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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智能机器人产业企业数量超45万家 记者9日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据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12月底,全国共有45.17万家智能机器人产业企业,注册资本共计64445.57亿元,企业数量较2020年底增长206.73%,较2023年底增长19.39%,呈稳健上扬态势。 从行业分布来看,智能机器人产业企业主要集中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批发和零售业。这三个行业企业数量占全部企业的近八成。 从地域分布看,我国智能机器人产业的地域分布呈现明显的梯度特征。东部地区凭借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雄厚的科研实力以及完善的产业链配套,吸引了超2/3的智能机器人产业企业在此集聚,企业数量占比高达66.06%,形成了智能机器人产业的“黄金地带”。中部和西北地区的企业数量分布相对均衡,分别占比15.33%和14.97%。东北地区企业分布较少,占比为3.64%。(记者 李昱佑) 来源:经济参考报
  • 2024年我国规上电子信息制造业 增加值同比增长11.8% 工业和信息化部2月6日发布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1.8%,增速分别比同期工业、高技术制造业高6个和2.9个百分点。2024年12月,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7%。 主要产品中,2024年手机产量16.7亿台,同比增长7.8%,其中智能手机产量12.5亿台,同比增长8.2%;微型计算机设备产量3.4亿台,同比增长2.7%;集成电路产量4514亿块,同比增长22.2%。 与此同时,效益稳定向好。数据显示,2024年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实现营业收入16.19万亿元,同比增长7.3%;营业成本14.11万亿元,同比增长7.5%;实现利润总额6408亿元,同比增长3.4%。 投资增势明显。2024年,电子信息制造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2%,较2024年1至11月回落0.6个百分点,比同期工业投资增速低0.1个百分点,比同期高技术制造业投资增速高5个百分点。 从区域来看,2024年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京津冀地区实现营业收入8878亿元、同比增长17.8%,较2024年1至11月提高0.6个百分点,营收占全国比重5.5%;长三角地区实现营业收入45435亿元、同比增长8%,较2024年1至11月提高0.2个百分点,营收占全国比重28.1%。(记者 郭倩) 来源:经济参考报
  • 2024年我国软件业务收入137276亿元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发布2024年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下简称“软件业”)运行情况。2024年,软件业运行态势良好,软件业务收入平稳增长,收入137276亿元,同比增长10.0%;利润总额16953亿元,同比增长8.7%;软件业务出口569.5亿美元,同比增长3.5%。   分领域看,软件产品收入30417亿元,同比增长6.6%,占全行业收入的22.2%。其中,工业软件产品收入2940亿元,同比增长7.4%;基础软件产品收入1919亿元,同比增长6.9%。信息技术服务收入92190亿元,同比增长11.0%,占全行业收入的67.2%。其中,云计算、大数据服务共实现收入14088亿元,同比增长9.9%,占信息技术服务收入的15.3%;集成电路设计收入3644亿元,同比增长16.4%;电子商务平台技术服务收入13764亿元,同比增长11.4%。信息安全产品和服务收入2290亿元,同比增长5.1%。嵌入式系统软件收入12379亿元,同比增长11.8%。   分地区看,东部地区收入规模继续领先。东部地区完成软件业务收入113022亿元,同比增长10.1%;中部地区完成软件业务收入7341亿元,同比增长11.5%;西部地区完成软件业务收入13776亿元,同比增长8.5%;东北地区完成软件业务收入3137亿元,同比增长8.9%。4个地区软件业务收入在全国软件业务总收入中的占比分别为82.3%、5.3%、10%、2.3%。 来源:人民邮电报
  • 2024年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为93.93%       记者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了解到,2024年,我国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93.93%,较上年提高0.28个百分点。我国产品质量总体水平延续稳中向好态势,重点行业重点区域产品质量水平持续提升。   从重点行业看,随着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质量强链等专项行动深入推进,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汽车制造业等装备制造业质量水平向好势头进一步增强。其中,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提升超过3个百分点,仪器仪表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提升超过1个百分点,汽车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提升0.1个百分点。   从区域看,我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首次全部达90%以上。西部、东北地区与东部、中部地区产品质量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川渝等重点区域质量优势突出,分别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8、0.6、0.4、0.1个百分点,在推动产品质量提升方面发挥引领带动作用。(记者 李春剑) 来源:光明日报
  • 我国5G基站达到425万个       新华社北京1月21日电(记者张辛欣、张晓洁)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发展司司长谢存在21日国新办举行的“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效”系列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我国5G基站达到425万个,千兆用户突破2亿,实现“县县通千兆,乡乡通5G”。   2024年,我国持续加大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信息通信业现代化发展。网络基础能力、技术产业实力等得到明显提升。   谢存说,我国建成全球规模最大的移动通信和光纤宽带网络,移动物联网加快从“万物互联”向“万物智联”发展,终端用户超过26亿户。在用算力中心标准机架数超过880万,算力规模较2023年底增长16.5%。   移动网络方面,5G标准必要专利声明全球占比达到42%,轻量化5G的核心网、定制化基站实现商用。固定网络方面,空芯光纤、高速光电模块器件研制取得重大进展,光纤到房间等新技术规模部署。卫星通信方面,“手机直连卫星”商用服务加速落地。   此外,全国建设5G工厂4000余家,重点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达到84.1%。5G移动电话用户数突破10亿户,智能产品应用蓬勃发展,数字消费规模超6万亿元。   2024年,我国在北京、上海、海南、深圳4地启动实施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电子证照全面推广,发放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电子证照2.35万张。   谢存表示,2025年,将推动网络演进升级,完善“双千兆”网络升级政策,试点部署万兆光网;推动融合应用升级,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全方位全链条普及应用;推动创新能力升级,加大5G演进和6G技术创新投入,适时扩大电信业务开放。 来源:新华社
  • 六部门联合印发《实施方案》——完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       15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中央网信办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 更好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公布。《实施方案》旨在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建立健全数据流通安全治理机制,提升数据安全治理能力,促进数据要素合规高效流通利用,释放数据价值。   《实施方案》提出,将安全贯穿数据供给、流通、使用全过程,明晰数据流通中的安全治理规则,加强数据流通安全技术应用和产业培育,提升安全治理能力,防范数据滥用风险,坚决维护国家安全,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推动数据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充分释放数据价值,促进数据开发利用。   到2027年底,规则明晰、产业繁荣、多方协同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体系基本构建,数据合规高效流通机制更加完善,治理效能显著提升,为繁荣数据市场、释放数据价值提供坚强保障。   《实施方案》围绕明晰企业数据流通安全规则、加强公共数据流通安全管理、强化个人数据流通保障、完善数据流通安全责任界定机制、加强数据流通安全技术应用、丰富数据流通安全服务供给、防范数据滥用风险部署了7项主要任务。   在明晰企业数据流通安全规则方面,《实施方案》明确,支持企业通过编制数据资源目录、分析流通过程安全风险、制定分类分级保护措施等方式,提升数据治理能力。鼓励企事业单位设立首席数据官,加强数据治理和数据开发利用。数据处理者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识别、申报重要数据,并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为强化个人数据流通保障,《实施方案》要求,完善个人数据权益保障机制。对于个人数据流通,应当依法依规取得个人同意或经过匿名化处理,不得通过强迫、欺诈、误导等方式取得个人同意。制定个人信息匿名化相关标准规范,明确匿名化操作规范、技术指标和流通环境要求。健全个人信息保护投诉、举报、受理、处置渠道。   关于加强数据流通安全技术应用,《实施方案》提出,支持数据流通安全技术创新,完善数据流通安全标准,引导企业按照数据分类分级保护要求,采取不同的安全技术开展数据流通。对重要数据,在保护国家安全、个人隐私和确保公共安全的前提下,鼓励通过“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数据可控可计量”等方式,依法依规实现数据价值开发。   《实施方案》还强调,防范数据滥用风险。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数据的黑灰产业,加强敏感个人信息保护,限制超出授权范围使用个人信息。依法依规惩处利用数据开展垄断、不正当竞争等行为,维护各方主体权益和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记者刘园园) 来源:科技日报
  • 2024年我国批准新建国家标准物质1135项       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了解到,2024年我国批准新建国家标准物质1135项,比上年增长51.9%,总数首次超过1.8万项,为保障各领域“测得了、测得准”提供了有力支撑。   从分布领域看,一级标准物质食品类、二级标准物质环境类占比较大。2024年批准新建国家一级标准物质83项,比上年增长22.1%。其中,食品类标准物质45项,占比54.2%。批准新建国家二级标准物质1052项,比上年增长54.9%。其中,环境类标准物质578项,占比54.9%。   2024年新建的食品类国家一级标准物质应用于兽药残留检测、转基因玉米检测、蔬菜粮食中的重金属等成分检测,满足食品检测领域高准确度、技术难度较高的标准物质应用需求,以支撑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化工环境类国家一级标准物质主要面向温室气体排放、环境监测等方面,其中达到高精度碳监测要求的气体标准物质为全国碳监测提供高精度的“标尺”;物化特性及工程技术类标准物质主要面向精密制造及能源性能相关检测,为我国精密制造及原油十六烷值、黏度值提供具有溯源性保证的测量标准。   据了解,获批的83项国家一级标准物质中,55项由科研机构研发,占比66.3%。获批的国家二级标准物质中,科研机构研发153项,占14.5%;企业研发899项,占85.5%。(记者 李春剑) 来源:光明日报
  • 新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9月实施       记者13日从工业和信息化部获悉,为提升电动自行车产品本质安全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国家消防救援局组织修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以下简称《技术规范》)已于2024年12月31日正式发布,将于2025年9月1日实施,旧版标准(GB 17761—2018)将被替代。   本次发布的新标准主要从多方面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例如,强化了非金属材料防火阻燃要求,针对弹性软垫材料、纺织品、皮革、电气回路导线等不同类别非金属部件分别规定了防火阻燃指标;明确电动自行车使用塑料的总质量不应超过整车质量的5.5%;增加电动机低速运行转矩、空载反电动势、电感值差异系数的要求;提升了制动性能要求,减小了车辆最大制动距离;要求生产企业明确电动自行车的建议使用年限,并在铭牌、产品合格证上进行标注。   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新标准实施后,将降低火灾事故隐患和危害,减少交通事故风险,有效防范非法改装,提升车辆整体安全性能,更好满足消费者日常使用需求。 (记者崔爽) 来源:科技日报
  • 四部门印发《实施意见》——促进数据标注产业高质量发展       13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数据标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公布。   据悉,数据标注产业是对数据进行筛选、清洗、分类、注释、标记和质量检验等加工处理的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数据标注产业对提升数据供给质量、推动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7年,数据标注产业专业化、智能化及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产业规模大幅跃升,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20%。培育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科技型数据标注企业,打造一批产学研用联动的创新载体,建设一批成效明显、特色鲜明的数据标注基地,形成相对完善的数据标注产业生态。   《实施意见》部署了深化需求牵引、增强创新驱动、培育繁荣生态、优化支撑体系4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包括13项具体政策举措。   在深化需求牵引方面,《实施意见》明确,释放公共数据标注需求,深化人工智能在政务服务、城市治理、乡村振兴等领域应用,编制公共数据标注目录,依法依规有序推动公共数据标注与开发利用;支持数据要素赋能产业转型升级,深挖企业生产管理全流程数据标注需求;实施“国有企业数据效能提升行动”,加大企业数据开发利用,释放企业数据标注需求。   围绕增强创新驱动,《实施意见》要求,开展关键技术攻关,依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加强跨领域跨模态语义对齐、4D标注、大模型标注等数据标注领域的关键技术攻关应用;支持多模态标注、标注审查、质量评估、基于思维链的专家标注等智能化工具研发;支持建设集数据、模型、工具、场景为一体的数据标注创新平台,推动数据标注技术融合创新;支持软硬一体、自主可控的数据标注领域关键设备研发。   为培育繁荣生态,《实施意见》提出,培育一批数据标注龙头企业,推动数据标注企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发展。畅通数据采集、标注、人工智能应用产业链,推动数据标注产业上下游协同发展。   《实施意见》强调,建立健全数据标注安全性风险识别、监测预警、应急响应等相关规范,落实数据标注全过程相关主体的安全责任;合理保护数据标注企业在数据流通过程中形成的相关权益;加强数据标注隐私保护、人工智能对齐、安全评估能力建设。   据了解,下一步,相关部门将强化数据标注产业顶层规划,协调解决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记者刘园园) 来源:科技日报
  •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将打击直播电商领域虚假营销       1月10日,国新办举行“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效”系列新闻发布会,介绍“营造公平公正市场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   据悉,2024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完善数字经济反垄断常态化监管制度,聚焦平台经济重点领域,服务产业发展持续向新。依法无条件批准平台企业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案件14件,支持平台企业依法并购,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创新发展。出台了全球首部标准必要专利领域反垄断指引,健全规制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的制度体系。   在政策措施方面,出台了《关于引导网络交易平台发挥流量积极作用扶持中小微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通过多元化举措,提升流量扶持实体经济效果,帮助解决平台内商家面临的实际困难,强化对农产品商家、特色商家、新入驻商家的流量扶持,充分激发广大中小微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在督促整改方面,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针对社会集中反映的“仅退款”问题,约谈主要电商平台,就平台利用“仅退款”规则挤压商家生存空间、助长低质低价竞争风气等问题,提出具体整改要求。约谈后,主要电商平台对“仅退款”规则进行了优化,为平台内商家提供了更大自主权。   在监管执法方面,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13个部门,开展了“2024网络市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专项行动”,围绕守好经营者资质审核“准入关”、网络营销和集中促销行动“秩序关”、网售危害生命健康商品“安全关”、网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质量关”、网络禁限售商品“风险关”,这“五关”推动解决网络市场突出问题,查处涉网案件3.6万件。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束为表示,下一步,将从促进平台规则公平透明、减轻平台内商户成本负担、净化直播电商行业生态等方面着力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健全常态化监管制度,抓紧完善平台规则、直播电商等方面的监管制度。着力整治利用平台规则破坏公平竞争、侵害平台内商家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打击直播电商领域虚假营销等行为。通过切实规范平台经济市场秩序,促进企业有序竞争、互利共赢,让平台经济的赛道既有“参天大树”又有“绿草如茵”,推动平台经济领域“草木繁茂、生机盎然”。 (作者:苏晓) 来源:人民邮电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