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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科研团队研发出车云场一体化自动驾驶虚实融合测试系统       新华社西安8月27日电(记者许祖华)国际车联网与智能汽车测试技术创新联盟2024年会26日在陕西西安召开。会上,由长安大学教授赵祥模团队主持研发的“Pioneer车云场一体化自动驾驶虚实融合测试系统”正式发布。该测试系统最大的特点是利用“虚拟的场景”和“加速的测试方法”对真实自动驾驶车辆进行高可信的测试评价。   据介绍,Pioneer测试系统主要由具备高精感知和可靠通信能力的封闭试验场、支持状态数据上传与虚拟场景注入的测试车辆、具备实时孪生与动态仿真能力的云端平台三大部分构成,各部分间依赖多模式互联通信进行信息交互和协同工作,实现车云场一体化同步运行,从而虚实结合地完成自动驾驶汽车加速测试。   该系统主要面向自动驾驶整车级平台,融合真实测试场地环境与云端孪生仿真系统,可进行加速测试、大规模测试和强化测试,是弥补国际“三支柱”测试方法(软件仿真测试、公共道路测试、封闭场地测试)存在的测试准确度、测试效率及测试安全等问题的有效解决方案。   Pioneer测试系统还可通过为被测车辆提供高真实度、多样化和边缘测试场景,进行整车、模块、算法的多层级高可信高效率测试,突破现有自动驾驶技术演进对真实道路测试的依赖,为后续自动驾驶领域的软硬件测评与迭代研发提供有力支撑。   据了解,该测试系统是基于团队主持开展的“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自动驾驶仿真及数字孪生测试评价工具链”的一个核心成果。目前,该测试系统已在部分相关企业得到应用。   赵祥模表示,Pioneer测试系统技术的进一步迭代和更广泛的推广应用,将为高等级自动驾驶上路许可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从而推动以自动驾驶、智能网联、车路协同为代表的道路交通运输行业新质生产力的快速发展。 来源:新华网
  • 科研团队通过家蚕等挖掘寿命调控靶基因取得新突破       记者从西南大学获悉,该校资源昆虫高效养殖与利用全国重点实验室教授代方银团队联合国外专家研究发现调控寿命的新基因OSER1,并在家蚕、线虫、果蝇等多物种中研究揭示了其作用机制。作为长寿基因FOXO(叉头框蛋白O)的靶基因,OSER1对寿命的影响得到人类受试者研究结果支持。   据介绍,叉头框蛋白O是目前已确定的少数几个人类长寿基因之一。它通过调节与衰老相关的途径影响寿命,但目前,介导这些作用的靶点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未知。研究表明,叉头框蛋白O在不同模式动物间的二级结构具有较高保守性,这为利用家蚕等筛选寿命调控靶基因提供了依据。   研究团队利用线虫高效干涉平台,对家蚕中叉头框蛋白O的42个潜在直接靶基因在线虫中的直系同源基因进行干涉实验,发现其中7个基因表达下调后线虫寿命显著缩短,3个基因表达下调后线虫寿命显著延长。其中,线虫中OSER1同源基因表达降低后,寿命缩短幅度最大。   “我们将线虫、家蚕、果蝇、斑马鱼、非洲爪蟾、小鼠、恒河猴与人类进行比较分析,发现其基因组中均存在OSER1的直系同源基因。”论文第一作者、西南大学资源昆虫高效养殖与利用全国重点实验室副教授宋江波介绍,进一步研究显示,在家蚕、线虫和果蝇中,提高OSER1表达后,3个物种的寿命均显著延长。   为了阐释OSER1调节长寿的作用机制,研究团队在家蚕、线虫和果蝇中进行了一系列的分子生物学实验。研究结果共同表明,OSER1是叉头框蛋白O的直接靶基因,OSER1能够响应过氧化氢诱导的氧化应激,并通过提升机体氧化应激防御力发挥延长寿命的作用。   “人类受试者研究结果也支持OSER1影响人类寿命的观点。”宋江波介绍,团队研究发现,90岁以上的长寿老人与年轻对照组相比,检测到OSER1基因中存在49个常见单核苷酸变异,其中7个与长寿显著相关。   该研究成果近日在国际学术期刊《自然通讯》在线发表。论文评审专家表示:“该研究发现了叉头框蛋白O的一个新的靶基因,且生物学功能研究强力证明其具有物种间共通性,这将促进对叉头框蛋白O调控寿命途径的进一步研究。”(记者周思宇) 来源:新华网
  • 积极探索建立我国人工智能治理与应用指南制度       近年来,人工智能技术快速发展,在赋能人类社会经济进步的同时也带来安全隐患和风险挑战。既要促进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和应用,又要确保其发展过程中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可控性,构建人工智能治理体系的紧迫性日益凸显。世界各国都积极探索人工智能治理的方法路径。   今年3月,美国白宫行政管理和预算办公室(OMB)发布《致行政部门和机构负责人的备忘录》(以下简称“《指南》”)。《指南》要求,设立首席人工智能官(CAIO)、成立人工智能治理委员会、推动人工智能应用创新、遵循最低风险管理实践等,为推进人工智能治理、创新和风险管理确立了新的管理要求和实践指引。作为负责任的科技大国,我国也积极推动人工智能治理体系优化完善,《指南》中的一些内容对于促进我国政府部门人工智能应用和治理实践具有参考价值。   《指南》的主要内容   首先,强化人工智能治理架构体系。一是设立首席人工智能官。各联邦机构自《指南》发布60日内设立首席人工智能官,《指南》还对首席人工智能官的角色、职责、级别、职位以及汇报结构做出明确要求。二是组建人工智能治理委员会,由委员会召集高级别官员会议,统筹管理本单位人工智能应用,并且扫除障碍、管控风险。三是实施遵从计划管理,各联邦机构自《指南》签署180天内至2036年,每两年向OMB提交指南遵从计划,确保本单位治理原则与治理方向与《指南》保持一致。四是实施用例清单管理。各联邦机构需建立人工智能用例清单,并以年度为单位提交至OMB,同时面向公众公开。各联邦机构还需识别影响安全和权利的人工智能用例,披露用例风险细节与风险防控措施。   其次,推动负责任的人工智能创新。一是落实人工智能战略管理。各联邦机构需自《指南》发布365天内制定并公开发布本单位人工智能发展战略,识别并扫除人工智能应用障碍,提升本单位人工智能发展整体成熟度。二是为负责任地使用人工智能扫除障碍。《指南》明确了“负责任地使用人工智能”的基本原则,即强化底线监管的同时消除人工智能使用的不必要和无益障碍,确保各联邦机构拥有使用人工智能的足够柔性,并提出IT设施、数据、网络安全、生成式人工智能等四个方面具体指导建议。三是强化人工智能人才培养。《指南》明确各联邦机构需强化机构内部人工智能人才的选择、使用、培育、留用,提升机构人工智能创新应用能力。四是推动人工智能共享合作。各联邦机构需以有利于政府与公众再利用与协同的方式共享其人工智能代码、模型和数据,保障人工智能应用的法律政策遵从与公众权利保护。   最后,有效管控人工智能应用风险。一是实施最低风险管理实践。所有联邦机构对涉及安全与权利的人工智能(系统)实施最低风险管理实践。各机构需于2024年12月1日前实施该项管理,终止使用不符合最低风险管理要求的人工智能。二是实施定期审查、报告披露与豁免管理制度。各联邦机构需定期开展审查评估,明确人工智能系统是否对安全和权利造成影响、是否符合《指南》规定的最低风险管理实践,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工智能系统决定终止使用或寻求豁免。各联邦机构需记录并报告审查结果,在必要时向公众披露。   《指南》本质上是基于原有网信安全、隐私保护、公民权利、数据开放等法律基础,编织出一套以“人工智能应用”为核心的监管治理体系,既鼓励人工智能应用与创新,同时亦形成对人工智能(尤其是生成式人工智能)风险的系统性防控。   《指南》的发布,是对通用人工智能广泛应用的主动回应,既为政府部门部署和使用人工智能提供了可靠遵循,又形成对市场部门的示范性实践与软性行为约束。   我国人工智能治理的主要特点   作为负责任的科技大国,我国积极推动人工智能治理体系优化完善。目前,已形成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为主体的人工智能治理法律框架,对人工智能涉及数据采集、数据处理、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做出明确要求。《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对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提供与使用做出规范,包括技术发展、服务规范、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国家人工智能产业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南》《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的发布亦有效推进我国人工智能标准体系的形成。   国内治理方面,推出《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和《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提出人工智能治理的中国方案。全球治理方面,积极倡导国际合作与全球共治,《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人工智能全球治理上海宣言》,坚持“以人为本、智能向善”,为世界提供了基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人工智能治理新视角,为全球人工智能治理积极贡献中国智慧。   2022年《关于加快场景创新以人工智能高水平应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尊重人工智能发展规律,发挥政府和市场的积极性,共同为场景创新提供制度供给,促进人工智能创新发展与监管规范相协调。2024年6月,工信部等四部门发布《国家人工智能产业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南(2024版)》亦是要求完善治理标准,结合人工智能治理实际需求,规范人工智能的技术研发、运营服务和全生命周期治理。我国人工智能治理不断走向体系深入。   我国虽然通过制定上述法律法规及标准指南构成人工智能治理基本遵从,但在细分领域(包括政务),如何使用和治理人工智能(尤其是生成式人工智能)尚缺乏可靠的规范指引。同时,由于我国在人工智能治理架构设置、制度规范方面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缺乏类似首席人工智能官、人工智能治理委员会的治理架构设置及诸如遵从计划管理、用例清单管理、部门发展战略管理、最低风险管理实践、定期审查与报告披露等制度规范,中央或省级政府层面难以形成对内部人工智能使用情况的全面掌握和有序统筹,各部门无法在人工智能应用创新和人工智能风险管理上形成有效协同。   此外,我国还存在高层次指南性文件缺位的问题,这将造成三方面不利影响:一是不利于政府内部各部门条线形成协同一致的人工智能部署应用和治理监管;二是不利于政府引导示范作用发挥。政府采购与使用是最好的“产业政策”,通常会形成对各行业的示范引领作用;三是不利于人们消除对人工智能系统应用的焦虑与抗拒。   加快制定符合我国实际的人工智能治理指南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其他国家在人工智能治理和应用实践方面的一些有益探索也可以为我所用。当前,应结合我国人工智能治理和应用实践,加快制定符合我国实际的人工智能治理指南。   第一,优化人工智能治理组织架构。由中央政府或省级政府统筹本级行政单位人工智能的应用和治理。在当前强化数据要素管理的基础上,尝试引入首席人工智能官和人工智能治理委员会制度,形成包含各层级、各部门的人工智能治理体系和报告体系。   第二,完善人工智能治理工具体系。建议引入遵从计划管理、用例清单管理、部门发展战略管理、最低风险管理实践、定期审查与报告披露等管理工具,完善我国政府部门人工智能治理工具体系。   第三,推广人工智能治理最佳实践。在全国范围内征集政府部门人工智能应用和治理最佳实践,并基于《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结合生成式人工智能广泛应用实际,形成并推广具有全国范围约束力的政府人工智能应用和治理指南。   (廖文凯 占安居 作者单位:中国电信研究院) 来源:经济参考报
  • 工信部联合国标委发布物联网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8月2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物联网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4版)》(以下简称《指南》),标志着物联网标准化工作进入全新加速推进阶段。《指南》是引导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赋能传统行业数字化转型的重要举措,对于夯实物联网产业基础、提高我国物联网技术和产品在国际市场的影响力和地位具有重要意义。   《指南》围绕促进物联网产业基础高级化,加强物联网与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融合应用,指导细分行业开展物联网行业应用标准研制和标准体系建设,提出了先进适用的物联网标准体系结构和框架,为系统推进物联网标准化工作提供了总体思路。   一是创新驱动,应用牵引。加快物联网关键共性技术研究,推动先进适用的科技创新成果融入标准,持续提升标准技术水平。面向行业应用需求,协同推进物联网与重点行业融合应用标准研制,加速构建规模化、集约化的物联网产业生态。   二是系统布局,急用先行。统筹推进物联网各类型标准研制,加强标准全生命周期管理,持续完善标准工作体系。聚焦物联网技术创新、应用场景开拓、产业发展和安全保障需求,加快基础通用、关键技术、测评方法、典型应用等标准研制。   三是协同推进,开放合作。充分发挥产学研用各方、产业链各环节的优势力量,加强跨行业、跨领域工作协同,促进产业链上下游标准的有效衔接。鼓励我国企事业单位深度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积极贡献中国方案,共同制定国际标准。 (作者 王晓春) 来源:人民邮电报
  • 向上捅破天!卫星互联网“千帆竞发”       近日,我国“千帆星座”首批组网卫星发射仪式在太原卫星发射中心举行,“一箭18星”顺利升空入轨,正式拉开中国版“星链”计划的序幕。这标志着我国向组建全球卫星互联网迈出了重要一步。   按照规划,2025年,“千帆星座”将完成一期648颗卫星的部署,初步构建全球覆盖的卫星互联网系统。据预测,到2025年,我国卫星互联网市场规模有望达到446.92亿元,2022年至2025年的年均增速预计保持在12.4%。   卫星互联网无疑成为又一个全球竞速的“新战场”。   卫星互联网,是指通过发射一定数量的卫星,形成规模组网辐射全球,实现向地面和空中终端提供宽带互联网接入等通信服务。通俗地说,就是把基站建到太空中,让每颗卫星都成为移动的基站,为全球范围内的用户提供大带宽、灵活便捷的互联网接入服务。   当前,5G技术已经落地普及,网速也足够快,为何还要在空中建基站,发展卫星互联网?   业界专家指出,当前全球仍存在大量互联网覆盖盲区,超过30亿人还无法享受便捷的互联网服务。卫星通信可为基础建设相对薄弱的区域提供一种低成本的网络覆盖解决方案,也是为海洋、沙漠、冰川等自然区域提供通信的已知最优解决方案。   因此,卫星互联网作为未来通信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空天地海一体化通信系统、实现全球万物互联的基础,其以日益凸显的国家战略地位、潜在的市场经济价值、稀缺的空间频轨资源成为全球关注和竞争的焦点。   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卫星互联网产业发展。2020年4月,国家发改委将卫星互联网纳入“新基建”范畴。2021年,工信部在《“十四五”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中提出加快布局卫星通信;推进卫星通信系统与地面信息通信系统深度融合,初步形成覆盖全球、天地一体的信息网络,为陆、海、空、天各类用户提供全球信息网络服务。2021年4月,中国卫星网络集团有限公司成立,负责统筹规划我国卫星互联网发展。2024年初,工信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前瞻布局6G、卫星互联网、手机直连卫星等关键技术研究,构建高速泛在、集成互联、智能绿色、安全高效的新型数字基础设施。   国家层面政策频出,作为信息通信领域的“国家队”,三大运营商纷纷布局“天地一体”卫星互联网。中国电信在2009年率先启动卫星互联网业务,成立中国电信集团卫星通信有限公司,独家运营天通卫星移动通信业务;2023年9月8日正式发布“手机直连卫星通话”服务,此后,首创汽车直连卫星,依托“天通一号”卫星移动通信系统,为车载通信提供更完备的通信手段。中国移动于2023年9月完成国内首次运营商NRNTN低轨卫星实验室模拟验证,支持手机卫星宽带业务;今年4月与中国星网、中国兵工共同成立中国时空信息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除卫星导航服务、卫星通信服务等外,还包括大数据、人工智能以及地理遥感服务等。中国联通与联美在线、成都海特凯融共同成立联通航美网络有限公司,打造“沃星空”“沃星陆”“沃星海”三大产品线,为全球民航、远洋船舶等提供天地海一体宽带卫星互联网服务。   当前,抢抓卫星互联网机遇已成为产业共识。但是,市场发展不仅要以“国家队”为主,更应注入新鲜力量,通过开放、竞争激发产业发展活力。近期,工信部发布《关于创新信息通信行业管理 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强调深入推进电信业务向民间资本开放,加大对民营企业参与移动通信转售等业务和服务创新的支持力度,有序推进卫星互联网业务准入制度改革,更好地支持民营电信企业发展。卫星互联网业务准入制度的改革,为民营企业进军卫星互联网新赛道打开了大门。   千帆竞发,奋楫者进。作为国家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政策法规、技术升级和产业资本的多重驱动下,我国卫星互联网产业正迎来“黄金时代”。(记者 张佳丽) 来源:人民邮电报
  • 最灵敏暗物质探测器观测结果公布       弱相互作用大质量粒子(WIMP)被认为是暗物质主要候选粒子之一。26日,世界上最灵敏暗物质探测器LUX-ZEPLIN(LZ)的观测结果公布。结果显示,没有证据表明WIMP的质量超过9GeV/c2(千兆电子伏特/光速平方)。相比之下,质子的质量略低于1GeV/c2。最新试验依然没有发现WIMP的任何迹象,但对其质量限制的精确度提高了5倍。   暨南大学理工学院杨峤立教授对记者说:“最新研究探索了比以往更弱的暗物质相互作用,显著缩小了WIMP参数空间,有助于研究人员排除或支持一些潜在的WIMP暗物质模型。”   暗物质不发射、反射或吸收光,使用天文望远镜和电磁学手段观测都无法捕捉到,估计其占宇宙总质量的85%。LZ则由美国能源部劳伦斯伯克利国家实验室领导,其基本原理是,利用7吨液氙与WIMP等暗物质候选粒子之间的相互作用,来寻找暗物质。   为避免来自太阳和宇宙辐射的干扰,LZ位于地下1.5公里深处的桑福德地下研究设施内。为减少日常辐射,LZ由数千个超清洁且低辐射的光电倍增器组成。整个探测器的结构类似洋葱,每一层要么阻挡外部辐射,要么跟踪粒子之间相互作用,以排除虚假信号。团队也借助新分析技术,排除了最容易引起误差的氡与暗物质候选粒子之间的相互作用。   团队分析了280天的数据,得出了最新结论。他们计划在2028年实验结束前收集1000天的数据,并使用最新数据研究其他罕见的物理过程,如氙原子的衰变、无中微子双β衰变、来自太阳的硼-8中微子,以及粒子物理学标准模型之外的其他过程。 (记者刘霞) 来源:科技日报
  • 我国累计发放自动驾驶汽车测试号牌1.6万张       智能网联汽车是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的一大制高点。在我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有序推进过程中,公安交管部门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做好管理保障工作。8月27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长王强介绍,截至目前,我国已累计发放自动驾驶汽车测试号牌1.6万张,开放了公共测试道路3.2万公里,有力支撑了自动驾驶技术验证和更新迭代。   “目前,我国正在形成覆盖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准入和上路通行的自动驾驶汽车综合管理体系。”王强介绍表示,在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方面,2021年7月,公安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文,明确规定了自动驾驶汽车开展上路技术测试和示范应用的主体、驾驶人和车辆,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管理,以及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处理等方面的要求。   在准入试点和上路通行方面,2023年11月,公安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联合作出规定,对经过技术测试、具备量产条件的自动驾驶汽车产品开展准入试点。准入试点后,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的自动驾驶汽车可以购买保险、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在限定区域内开展上路通行试点。   在试点“车路云一体化”的应用方面,公安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针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网络安全,细化完善了相关的管理措施。   “公安部还积极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修订,在自动驾驶汽车的道路测试、上路通行、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相关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王强表示,目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修订工作已经被列入国务院2024年度立法计划、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的第一类项目。   同时,公安部还积极推动相关技术标准的制修订。王强介绍,在自动驾驶登记管理、身份认证和安全、道路通行管理等方面,公安部积极推进《智能网联汽车运行安全测试技术要求》等8项国家标准、《智能网联汽车运行安全公共道路测试场景要素及设置要求》等10项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的起草制定工作,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自动驾驶汽车技术标准体系。(记者何亮) 来源:科技日报
  • 我科研人员开发出高能量密度和长循环性能“火星电池”       记者27日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获悉,该校热科学和能源工程系谈鹏特任教授团队开发出一种火星电池,由火星大气成分作为电池反应燃料物质,可实现高能量密度和长循环性能。相关成果日前发表在综合类学术期刊《科学通报》上。   由于火星大气中二氧化碳含量高达95.32%,而锂二氧化碳电池利用金属锂和二氧化碳作为反应物,所以被认为在火星探测中具有潜在应用价值。然而,现有研究通常忽略了火星的复杂环境,包括多种气体成分以及昼夜温差约为60摄氏度的剧烈温度波动。   针对这一问题,研究团队开发了一种以火星大气为直接燃料的火星电池,并结合温度波动测试,极大程度地模拟了火星表面的真实环境,从而实现了可持续输出电能的火星电池系统。在0摄氏度低温下,研究人员测得该电池的能量密度高达373.9瓦时/公斤,循环寿命达1375小时,约为两个火星月。   研究表明,火星电池的电化学性能在0—60摄氏度范围内具有显著的温度依赖性。在高温条件下,电压间隙为1.6伏特,倍率为0.4安/克,功率密度为3.9瓦/平方米。具体来说,该电池在充放电过程中伴随着碳酸锂的生成和分解电化学反应。通过一体化电极制备和折叠式电池结构设计,该团队将电芯尺寸放大至2×2平方厘米,进一步提升了软包电池的能量密度至765瓦时/公斤和630瓦时/升。   研究人员表示,这项研究为火星电池在实际火星环境中的应用提供了概念验证,并为未来太空探索中的多能互补能源系统的发展奠定了基础。(记者吴长锋) 来源:科技日报
  • 新华全媒+|深海“黑科技”加快挺进产业“新蓝海”       从生物资源、油气资源、矿产资源到可再生能源,蓝色国土蕴藏丰厚“宝藏”。我国海洋科技创新能力持续增强,一批深海“黑科技”加快挺进产业“新蓝海”。在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刚刚闭幕的第二届海南自贸港国际科技创新合作论坛暨深海技术创新大会上,培育海洋新质生产力成为嘉宾们关注的焦点。   “海洋是广阔的舞台,是巨大的应用场景,也是一个‘超级学科’。”中国科学院院士、崂山实验室主任吴立新说,海洋产业体系庞大,涉及技术众多,从海洋物联网、海洋工程高端装备到智慧港口、绿色航运,培育海洋新质生产力大有可为。   高科技海洋装备是深海资源开发利用的基础。“深海利器”频频上新,为海洋新兴产业培育蓄势赋能。中国工程院院士林忠钦说,近年来我国在深海油气勘探和开采装备、大型邮轮和大型LNG船等高性能船舶、有人/无人水下作业装备等方面发展迅速,“产业需求带动研发不断深入,推动实验室成果加快落地和批量化生产。”   作业级水下机器人近三年市场占有率居全球领先,为全球约70%的海底通信光缆敷设提供装备……依托高铁内核技术沉淀,中国中车跨界“入海”,努力打造第二张“金名片”。   中国中车副总裁刘可安介绍,公司先后攻克了深海装备电动化技术、多功能轻量化重载作业系统技术、分布式管缆探测及埋深测量技术等行业前沿难题,研制了系列深海悬浮作业机器人、深海挖沟敷缆机器人等装备,服务于海洋油气、海底通信、救援打捞、可燃冰开采等国内深海作业场景需求。   与此同时,今年6月,由上海交通大学自主研制的“开拓二号”深海重载采矿车成功完成海试,深海重载采矿车布放作业水深首次突破4000米,并实现多项重大技术突破。接下来,“开拓二号”将继续向更大水深挺进,为将来深海矿产商业化开采夯实科技和装备支撑。   在深远海生物资源开发方面,不久前综合性半潜式智能化海洋牧场养殖平台“鑫环1号”在海南省东方市海域投放锚定,9月将正式投产。平台集水产养殖、种苗繁育、旅游观光于一体,预计年产鱼类可达200万斤,年产值达9000万元。   创新要素集聚,产学研协同推动更多“硬核装备”挺进深蓝。崖州湾深海科技城已集聚1000余家国内外深海科技企业和一批涉海科研单位和高校。去年底,深海科技创新公共平台启动试运行,为深海装备产业化推广应用提供服务。深海装备产业园二期也已于近期投入使用,为海洋装备产品“靠前研发测试、靠前生产组装、靠前维护保障”搭建载体。   海南省海洋厅厅长李东屿说,海南将深入挖掘、分析、筛选深海智造应用场景需求,按照物联海洋、孪生海洋、智能海洋、深海智造“四步走”,构建“智慧海洋”高能级深海科技创新平台体系。   本届论坛由海南省人民政府、科技部、中国科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指导,海南省科技厅、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三亚市人民政府、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海南省海洋厅联合主办,来自海内外270多家机构的嘉宾共话深海科创发展之道,共谋跨领域科创合作,共助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记者罗江、夏天) 来源:新华网
  • “深海一号”二期项目钻完井作业完成       26日,中国海油对外宣布,我国海上压力最高的天然气开发井“深海一号”二期项目A12井(LS25-1-A12井)放喷作业取得圆满成功,测试产量超过预期。这标志着我国“深海一号”二期的所有海上钻完井作业全部完成,验证了深水高压钻完井全新技术体系的先进性和可靠性,表明我国在深水高压钻完井技术领域进入世界领先行列。   “深海一号”二期是我国首个深水高压天然气开发项目。“钻完井作业就是要安全高效地建立起深海地层的油气运输通道,这也是深水高压气田开发的最大难点。”中国海油海南分公司工程技术作业中心总经理陈浩东介绍,“深海一号”二期分南、北、东3个井区,密集部署了12口水下气井,比一期项目更多,且平均井深超过5000米,地层压力达到69兆帕,相当于家用高压锅工作压力的1000倍;地层最高温度达到140℃,项目钻井总井深更是超过60000米,接近7座珠穆朗玛峰的高度,工程作业难度在国内深水项目中首屈一指。   据介绍,“深海一号”二期的开发井作业同时面临“深水、深层、高温、高压”四大难题,在全球范围内没有可以借鉴的先例。中国海油在项目设计阶段便汇集国内顶尖技术力量组建联合攻关团队,针对深水高压井复杂情况展开系统性研究,探索建立包含深水高压井安全控制技术、集中式井口规模化作业技术、深水深层钻井提效技术、深水长效生产保障技术等4项关键技术在内的深水高压井钻完井核心技术体系。   在充分运用“深海一号”一期工程成熟作业经验的基础上,中国海油作业团队以新的技术体系为指引,开展了大规模深水批钻等多项以前从未有过的作业尝试,实现了深水高压钻完井作业风险管控、质量保障和效率提升的协调统一。(记者操秀英) 来源:科技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