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力学学会于1982年经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批准成立,是依法登记成立的全省力学科学工作者自愿结成,非营利性学术性法人社会团体,是推动我省力学科技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主要任务是: (一)组织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开展各种形式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二)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方法,捍卫科学尊严,推广先进技术,开展青少年科学技术教育活动,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素质; (三)编辑力学科技书籍、期刊; (四)开展力学科学技术的普及和继续教育; (五)交流力学教育和培育力学人才的经验,促进力学教育事业的发展,以及教学、科研与生产相结合; (六)对国家重要的科技政策、经济建设、科学技术重大问题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进行科学论证,提出政策建议; (七)接受委托承担科技项目评估和论证、科技成果鉴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 (八)推广力学研究成果,为会员和力学工作者面向经济建设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九)发现并推荐人才,表彰、奖励在科技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的会员和力学工作者; (十)维护本会会员与学会活动有关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和呼声,举办为会员服务的事业和活动。 与其对应的国家社团组织为中国力学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