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省科学技术馆2024年集中面向 社会公开招聘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有关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0日

        2024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笔试成绩、省直事业单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省直事业单位公招岗位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均已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现将辽宁省科学技术馆面试前资格复审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具体名单以辽宁人事考试网通知为准。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复审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进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招聘单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人员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二、资格复审有关安排

  1.资格复审内容

        应聘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应聘人员承诺书(附件1)、《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下载)、准考证(如丢失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重新打印)。

        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报考者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附件2)、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对应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对于在职的报考者开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我单位同意,可在体检或考察时提供。

        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岗位,报考者须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还需加盖上一级党组织<党委>公章)(附件3)。

        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并书面承诺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2022年、2023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未就业相关证明。其中,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的,由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

        2.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复审时间:2024年5月25日(星期六),9:00-11:30,13:00-16:30。

        复审地点:辽宁省科学技术馆三楼会议室(沈阳市浑南区智慧三街159号,东侧会议区入口E1门进入)。  

       咨询电话:024—23785049,024—23785029。

  工作日咨询时段:9:00-11:30,13:00-16:30。

  请应聘人员于当天携带全部审查材料到现场接受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2.请密切关注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官方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附件:1.应聘人员承诺书

             2.工作经历证明

             3.党员证明

附件:
附件123.docx